发生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1、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2、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
3、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案例一:患者张某在医院接受手术后出现并发症,认为医院存在过错。双方通过自行协商,在充分沟通和理解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
案例二:李某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医院认识到自身在诊疗过程中的不足,双方最终妥善解决了纠纷。
在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不同解决途径的特点和效果。自行协商能够快速、直接地处理问题,只要协议合法有效,就能保障双方权益。而行政解决则借助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专业和权威,有助于公平公正地处理纠纷。当然,司法裁决是最终的保障手段,确保法律的严格适用和公正裁判。但无论选择哪种途径,都需要医患双方保持理性和冷静,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积极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