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是要分居两年才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与分居多久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双方不分居也是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
起诉离婚后,法院确认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的,是会准予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王某与张某结婚多年,感情逐渐淡薄,虽未分居但经常争吵打闹。王某遂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后准予离婚。
李某和赵某婚后矛盾不断,虽未正式分居,但长期处于冷战状态。李某起诉离婚,法院综合各种因素认定双方已无和好可能,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婚姻状况复杂多样,不能单纯以分居时间作为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定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就如上述案例,即使未达到法定分居时间,若能证明感情确已破裂,也可能获得离婚判决。同时,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当事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以便法院能做出准确公正的裁决。法律旨在保障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婚姻确实无法维系时,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