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请求下帮人接生后孕妇死亡不构成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一:王某在没有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应他人请求帮忙接生,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孕妇死亡。最终法院认定王某构成非法行医罪。
案例二:张某同样是在他人请求下为孕妇接生,孕妇出现意外状况后张某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送医,虽孕妇最终死亡,但经调查张某并无明显过错,法院判定张某不构成非法行医罪。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是否构成非法行医罪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行医资格却故意为之,且在接生过程中存在明显过错导致孕妇死亡,那么就很可能构成非法行医罪。但如果行为人虽然没有行医资格,然而在整个过程中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救助措施,且孕妇的死亡并非完全由其行为直接导致,就不能简单认定构成非法行医罪。司法实践中,需要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和判断,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