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材料,争取抚养权:
1、关于双方经济条件、身体状态的证据:取证证明自己收入情况、身体状态比较优越;
2、关于双方思想品质、生活习惯的证据:取证证明自己的思想品质、生活习惯更好;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证据:关于父母身体、教育、照顾孩子的意愿等基本条件的证据;
4、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证据;
5、孩子的意见的证据,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意见很重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案例一:李先生和王女士离婚时就孩子抚养权争执不下。李先生提供了自己稳定且高薪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健康体检报告,以及自己经常参与公益活动体现良好品德的相关材料,同时也拿出了王女士经常加班、生活不规律且情绪不稳定的证据。最终法院综合考量后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李先生。
案例二:张女士和陈先生在离婚诉讼中,张女士提交了自己父母身体康健、有充足时间和精力照顾孩子,并且文化程度较高能给予良好教育的证据,同时还提供了孩子长期生活的环境稳定且有利于其成长的证据,而陈先生无法提供更有力的证据反驳。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孩子由张女士抚养。
在离婚案件中,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充分准备各类证据,以证明自己具备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经济条件、思想品质、父母状况等都是重要的考量因素。同时,要尊重孩子的意愿,尤其是达到一定年龄的孩子。法院通常会秉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双方应当理性对待,一切以孩子的利益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