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撞车不肯赔钱,可以起诉解决。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李先生驾车正常行驶时被一辆突然变道的车撞击,交警判定对方全责,但对方却拒绝赔偿维修费用。李先生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的做法是非常正确的。当遇到对方耍赖不肯赔钱时,不要与其过多纠缠,应果断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作出公正的判决,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实现。
张女士在路上被一辆摩托车碰撞,对方不仅不肯赔偿,还态度蛮横。张女士选择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过程中,她积极提供证据,证明了自己的损失和对方的过错。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张女士的诉求,对方不得不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这起案例提醒大家,面对不肯赔偿的肇事者,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在诉讼中,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要尽可能全面地保留与事故相关的证据,以确保自己在法庭上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