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板开车出了事故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雇佣关系,发生事故时在履行雇用活动,应该由雇主即老板赔偿。这里的雇佣活动指的是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如果司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司机和老板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老板赔偿后可以向司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例一:王某受雇于李某为其开车送货,在送货途中与另一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对方车辆受损及人员受伤。经交警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因王某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二:张某为老板刘某开车,在驾驶过程中因张某严重超速导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存在重大过失,故判决张某与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刘某赔偿后有权向张某追偿。
在这类情况中,关键要明确事故发生时司机是否在执行雇佣任务,以及是否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旨在合理平衡雇主与雇员之间的责任。如案例一中,王某正常履行职务,所以责任由雇主李某承担;而案例二中,张某因自身重大过失导致严重后果,就需要与雇主共同担责。在实际生活中,各方应明晰自己的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