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侵犯的法益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法益是刑法学上的用词,指的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王某在朋友李某出国期间,受李某委托帮忙照看其房屋及屋内财物。王某在照看过程中,发现李某有一批贵重首饰,便心生贪念,将其占为己有。李某回国后索要,王某拒不交还。后李某报案,王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张某在公园散步时捡到一个钱包,内有现金和证件等。张某明知失主可能会回来寻找,但他却将钱包据为己有,当失主通过监控找到他并要求归还时,张某拒绝交出。最终张某也因侵占罪受到法律制裁。
在上述案例中,王某受委托保管他人财物却非法侵占,完全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而张某对他人的遗忘物拒不交出,同样触犯了侵占罪。这都提醒我们,对于他人的财物,无论是基于何种情况占有,都不能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惩处。侵占罪虽然是自诉案件,但这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侵占他人财物,法律的红线不可触碰,我们应当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