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
非法行医罪的犯罪表现: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例一:张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私自开设诊所进行医疗活动,在为一名患者治疗时因操作不当导致患者病情加重,后被查处。
案例二:李某在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仍偷偷为他人看病,最终被发现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上述案例中,张某和李某的行为均明显构成非法行医罪。他们无视国家医疗卫生管理制度,在不具备合法行医资格的情况下擅自从事医疗行为,给患者的生命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从业者应当以此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应资格后再进行医疗活动,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同时,公众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的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医生进行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