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家庭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举例说法】李某和张某结婚后,李某经营一家公司,公司盈利颇丰。同时,张某在婚后获得了一笔知识产权的收益。在离婚时,双方对这些财产的归属产生了争议。
在这个案例中,李某公司经营的收益以及张某的知识产权收益,根据《民法典》规定,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认定和分割财产,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举例说法】王某和赵某婚后,王某的父亲去世,王某继承了父亲的一套房产。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赵某认为该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此案例中王某继承的房产,如果其父没有明确表示只给王某一人,那么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继承和受赠财产的认定,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避免出现不公平的财产分配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