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40万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案例一:甲某未经许可经营专卖物品,非法经营数额达到 40 万。司法机关经调查取证后,对其依法提起公诉,最终甲某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被处以相应罚金。
案例二:乙公司在未取得相关批准文件的情况下,非法从事某项业务,非法经营额为 40 万。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被判处刑罚及罚金。
在这类非法经营案件中,40 万的非法经营数额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程度。对于当事人和单位来说,必须要明确知晓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和可能带来的严重法律后果。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证据的收集和审查也会十分严谨。同时,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都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如果不幸涉及此类案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