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小张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却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小张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试用期过长违反了法律规定,但公司坚称没有问题。后来小张咨询了专业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小张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李应聘到一家企业,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半,然而企业却设定试用期为四个月。小李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后,与企业进行沟通,但企业未予理会。最终小李选择寻求法律帮助,成功让企业纠正了违法试用期的规定。
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往往会忽视试用期的法定时长规定,随意设定试用期,这是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设定合理的试用期,避免因违法而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纠纷。试用期的规定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益,双方都应正确对待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