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两个孩子的判决具体如下:
1、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2、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案例一:李先生和王女士因感情破裂离婚,育有两个孩子,分别为 6 岁和 4 岁。双方无法就孩子抚养达成一致,法院经审理后,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性别等因素,判决男孩由李先生抚养,女孩由王女士抚养。
案例二:张先生和赵女士有两个孩子,一个 3 岁,一个 10 岁。离婚时双方对抚养权争执不下,最终法院综合各种情况,判决 3 岁孩子由赵女士抚养,10 岁孩子在征求其意见后,判决由张先生抚养。
在夫妻离婚涉及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中,法院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秉持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决。同时,也会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以及其自身意愿等因素。像上述案例中,法院的判决既符合法律要求,也尽量保障了孩子在新的家庭环境中能得到较好的照顾和关爱。双方当事人也应理性对待判决结果,不要将对彼此的不满情绪转移到孩子身上,共同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