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行为人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二人以上轮奸、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情形的,会判处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案例一:甲长期通过暴力手段对多名妇女实施强奸行为,其中一名妇女因不堪受辱而自杀,最终甲被依法判处死刑。
案例二:乙伙同他人多次对未成年幼女进行轮奸,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乙等人被判处死刑。
在上述案例中,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强奸罪严重情形的严厉惩处。对于这种严重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尊严的犯罪行为,死刑的判决是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正义要求的。这也警示着人们必须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权利,不可肆意妄为,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同时,也提醒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犯罪情节,确保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