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后的继承人包括: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案例一:甲去世后,其配偶乙、子女丙和丁以及父母戊和己都主张继承甲的遗产。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乙、子女丙和丁、父母戊和己共同继承。
案例二:乙去世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兄弟姐妹庚和辛、祖父母壬和外祖父母癸。那么此时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庚和辛、祖父母壬和外祖父母癸继承乙的遗产。
在继承案件中,明确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至关重要。上述案例很好地体现了不同情况下继承人的确定。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保障遗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复杂情况,比如对继承人身份存在争议、遗产范围不明确等。这就需要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以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同时,当事人也应尊重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