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成立的条件认定:
1、必须是异性男女。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李某与张某结婚后,发现张某隐瞒了其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且未办理离婚手续的事实,构成重婚。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李某与张某的婚姻无效。
王某与赵某恋爱时,赵某虚报年龄,实际未达到法定婚龄,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后赵某的真实年龄被发现,该婚姻也被依法认定为无效。
在上述案例中,充分体现了婚姻成立条件的重要性。对于重婚这种严重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法律给予了明确的否定和制裁,以维护婚姻制度的严肃性和合法性。而未达到法定婚龄就匆忙结婚,也是对婚姻的不负责,这种婚姻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大家在步入婚姻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婚姻的合法有效,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