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是能要求主动偿还的,但是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债权债务
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能要求主动偿还吗
对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是能要求主动偿还的,但是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举例说法】王某欠李某一笔债务,王某的妻子张某知晓后表示愿意主动偿还这笔债务,但李某未明确表示同意。后张某以自己已主动偿债为由,要求李某免除王某的债务,李某不予认可。
在此案例中,虽然张某有主动偿债的意愿,但未经过债权人李某的同意,其偿债行为不能产生债务转移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这种个人债务的转移必须得到债权人的明确认可,否则不能视为债务已经转移。这也提醒大家,在处理类似债权债务关系时,务必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举例说法】赵某有一笔个人债务,其朋友孙某提出要主动帮赵某偿还,赵某告知债权人刘某,刘某未作任何回应。一段时间后,孙某要求刘某确认债务已转移给自己,刘某表示不同意。
在这个事例中,债权人刘某未对孙某的偿债提议作出表示,依法应视为不同意。这凸显了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人的同意具有关键作用。任何一方想要主动承担他人债务,都不能仅凭自己的意愿,而必须获得债权人的同意,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关系的确定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