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故意伤害罪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对伤情程度介于轻、重伤边缘的案件,在处罚时要慎重;
2、凡因打架斗殴或者群众之间因民事纠纷引起械斗而致人死亡的,除行为人有明显的杀人故意,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案例一:张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争执,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李某受伤,经鉴定为轻伤。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考虑到双方矛盾的起因并非蓄意伤害,且张某事后有悔意和积极赔偿的表现,最终对张某从轻处罚。
案例二:王某与赵某在群殴中致使赵某死亡,但经调查,王某并无明显的杀人故意。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按照故意伤害致死对王某进行了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审理故意伤害罪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来进行。就如上述案例一,尽管造成了轻伤结果,但综合多方面因素可适当从轻,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性化。而案例二则明确展示了对于致人死亡但无明显杀人故意的情形,应准确适用故意伤害致死的规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也提醒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控制情绪和行为,避免因冲动而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