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
1、毁人容貌,即导致容貌变形、丑陋及功能障碍的,如使人皮肤变黑、脸上长斑、头发脱落等;
2、致人产生肉体较大痛苦的,如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等;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因容貌被损自杀、离婚、精神失常等。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案例一:某化妆品销售商长期销售无正规生产许可的化妆品,导致多名消费者出现严重皮肤过敏和损伤,其中一名消费者因容貌受损而陷入抑郁,最终该销售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甲明知所销售的某品牌化妆品不符合卫生标准,仍大量进货并销售,致使众多使用者出现头发脱落等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甲被法院判处刑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及案例可以看出,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销售者而言,必须要严格把关所售化妆品的质量和来源,切不可为了一时利益而触犯法律底线。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同时,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发现问题及时维权,共同维护化妆品市场的安全和健康。法律的威严不容挑战,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