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叛乱暴乱罪的判刑: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一百零四条,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甲某作为首要分子,组织策划并实施了武装叛乱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和人员伤亡。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乙某积极参与武装暴乱,在暴乱过程中表现活跃。经法院审理,鉴于其参与程度,依法判处其七年有期徒刑。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法院对于武装叛乱、暴乱罪的判决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对于首要分子和罪行重大者,给予严厉惩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体现了法律对此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而对于积极参加和其他参加的不同量刑,也做到了罪责刑相适应,确保了司法公正。同时,案例也警示人们,任何企图通过武装叛乱或暴乱来破坏国家和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维护国家的和平与稳定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