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是有效的,夫妻忠诚协议属于道德义务法律化,具有可诉性和民事诉讼法律依据,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不仅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夫妻忠诚协议赋予了夫妻忠实义务以具体的内容,使抽象的忠实责任具有可诉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在李某与张某的婚姻中,他们曾签订忠诚协议,约定若一方出轨则需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财产赔偿。后来张某被发现有不忠行为,李某依据忠诚协议提起诉讼,最终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充分体现了忠诚协议的有效性。虽然法律对于忠诚协议的具体效力认定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异,但在一般情况下,只要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得到认可和执行。这也提醒人们,在婚姻中要遵守忠诚义务,同时通过合法的方式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王某和刘某结婚后签订了忠诚协议,明确表示双方要相互忠诚。然而王某却违背协议有了外遇,刘某据此协议要求王某履行协议内容。法院经过审查,认可了该忠诚协议的效力,支持了刘某的诉求。
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夫妻间的忠诚协议并非一纸空文,它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一方违反忠诚义务时,另一方有权依据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当然,在签订此类协议时,双方需谨慎对待,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理且明确,以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