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劳动争议后的处理法:
(1)、协商解决。
(2)、企业有委员会组织的,职工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三十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3)、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日起六十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同样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先调解,调解不成再裁决。
(4)、当事人不服裁决,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王某在某公司工作时受伤,与公司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王某先与公司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随后,王某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未成功。于是,王某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进行了调解和裁决。公司对裁决不服,向当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作出了判决。
李某在工作中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李某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但对方态度强硬。接着,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最终,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裁决,李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在劳动工伤争议中,劳动者要善于运用法律赋予的各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协商是较为温和的方式,但当协商不成时,不要犹豫及时通过调解、仲裁等程序来解决。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这对于自己主张的成立至关重要。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重视劳动争议的妥善处理,积极配合相关程序,依法承担应尽的责任,这样既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也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良好形象的树立。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在处理这些争议时,会严格依据法律和事实,确保公正公平的裁决和判决,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合理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