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孩子抚养权的途径:协议变更与诉讼变更。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无法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案例一:张某和李某协议离婚时约定孩子由张某抚养,但后来张某因工作变动经常出差,无法很好地照顾孩子。李某与张某协商变更抚养权,张某同意后双方签订了变更协议,顺利完成了抚养权的变更。
案例二:王某和赵某在离婚后,赵某发现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王某经常打骂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经审理认定赵某所述属实,依法判决将孩子抚养权变更给赵某。
在实际生活中,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较为复杂。如协议变更,双方应秉持为孩子利益着想的原则,理性协商达成一致。而在诉讼变更时,提出变更的一方需充分举证证明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判断,以确保孩子能在更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同时,无论抚养权如何变更,父母双方都应始终关心和爱护孩子,共同为孩子的未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