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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通过公证解除继子女的继承权么

瑞律网整理发布 116°c 2025-01-15
导读:婚姻家庭能通过公证解除继子女的继承权么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只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不能通过公证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2、继子

能通过公证解除继子女的继承权么

能通过公证解除继子女的继承权么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只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不能通过公证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劳务上对继父母给予主要扶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举例说法】

案例一:张某与李某结婚后,李某带来了与前夫所生的孩子小王。多年来,张某一直抚养小王。后来张某欲通过公证解除小王的继承权,但因他们之间已形成事实抚养关系而未被允许。

案例二:赵某与刘某再婚,刘某的子女小刘一直由赵某在经济和生活上给予供养和扶助。赵某后来想公证取消小刘的继承权,同样未能成功。

【律师点评】

在这类情况中,要明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确实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这是关键所在。如果符合相关情形,那么就不能随意通过公证来解除继子女的继承权。这是法律对于特定关系和权益的保护。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应该清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的具体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同时,在涉及到继承等重要法律事务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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