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案例一:张某作为首要分子组织多人在闹市区持械聚众斗殴,造成多人受伤及公共秩序严重混乱。最终,张某被依法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案例二:李某带领一批人多次参与聚众斗殴,社会影响恶劣。尽管没有持械,但因其多次违法的情节,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
在聚众斗殴案件中,对主犯的量刑需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定。如案例一中的张某,其在闹市区持械斗殴的行为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所以被判处较重刑期。而案例二中的李某,虽未持械,但多次聚众斗殴同样构成严重情节。司法实践中,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案情,准确衡量主犯的罪责,以确保公正判决,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同时,也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法律,切勿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