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案例一:王某在疫情期间私自购进大量口罩,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售卖,后被执法部门查处,经调查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李某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一批假口罩并进行销售,最终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而受到法律制裁。
在个人售卖口罩的案件中,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其行为性质。若未取得执照而擅自售卖,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对于销售假口罩的行为,更是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是合理且必要的。这也提醒广大民众,在从事任何商业活动时,都要确保合法合规,切不可为了一时之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同时,执法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力度,及时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