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办学款被盗剩余款项被侵占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盗窃侵占合伙办学款涉嫌盗窃罪或职务侵占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甲与乙合伙办学,在办学过程中,一笔办学款被盗,而剩余的款项则被乙侵占。甲发现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展开调查。最终乙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也被判令对合伙企业的损失进行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甲的及时报案行为是非常正确的。当遇到合伙财产被侵害时,一定要第一时间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维护自身及合伙企业的合法权益。法律会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让侵权者承担应有的法律后果,同时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妥善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