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一、有遗赠抚养协议的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继承。
二、无遗赠扶养协议,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
三、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法定继承的继承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张某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屋,生前他立有遗嘱将房屋留给儿子。但张某还有一位年迈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就按照遗嘱由儿子继承房屋,张某的母亲则不参与该房屋的继承。
李某生前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其名下房屋在他去世后,由他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继承,兄弟姐妹等其他亲属则无权继承。
在房屋继承中,明确继承顺序至关重要。遗赠扶养协议具有最高优先级,遗嘱次之,法定继承则是在无前面两种情况时才适用。像案例中,张某有明确遗嘱,其儿子依法继承房屋合理合法。而李某的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其配偶、子女和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处理房屋继承问题时,各方应尊重法律规定和逝者意愿,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以维护自身权益和家庭关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