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属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的声誉,同时构成对社会公共秩序的侵犯。
3、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无权制作上述单位的印章但为了某种目的而进行伪造。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张某为了在与他人的经济纠纷中获取不当优势,伪造了某人民团体的印章,并在相关文件上盖章。后经举报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某在找工作时,为了增加自己的竞争力,私自伪造了一个人民团体的印章,添加在自己的简历中,最终事情败露。
在第一个案例中,张某明知人民团体印章不可伪造却故意为之,其行为完全符合伪造人民团体印章罪的构成要件,应受到法律制裁。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人民团体的正常活动和声誉,也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
第二个案例里,李某的行为看似是一个小举动,但其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同样构成了该罪。这提醒人们不要为了一时私利而触碰法律红线,否则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任何伪造印章的行为都不应被轻视,司法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