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非法运输林木罪既遂的量刑规定: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案例一:甲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运输了一批明知是盗伐的林木,数量较大,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乙长期从事非法运输林木的活动,涉及的林木均为滥伐所得,情节严重,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这类案件中,关键在于对“明知”的认定以及对运输林木数量和情节的准确把握。当事人是否明知所运输的林木为盗伐、滥伐,需要综合各种证据来判断。同时,对于量刑的考量,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和后果来确定。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以确保公正审判。而对于涉嫌此类犯罪的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司法程序,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