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监后,符合条件的,是可以再保释的。
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案例一:张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法院收监,在收监期间其家人积极退赃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同时张某自身患有慢性疾病,经审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最终成功办理了保释。
案例二:李某被法院收监后,发现其案件存在一些证据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且李某平时表现良好,没有社会危害性,经申请也获得了保释。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收监后能否再保释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判断。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符合特定情形时,通过合法的申请和审查程序,是有机会获得保释的。这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每一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律师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