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既遂最少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案例一:甲明知乙是犯罪嫌疑人,仍将其藏匿在自己家中,后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认定甲构成窝藏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二:丙为帮助犯罪的丁逃避法律追究,故意向警方作虚假证明,掩盖丁的犯罪事实。最终丙被以包庇罪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拘役六个月。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窝藏、包庇罪的认定主要在于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而实施了相应的窝藏、包庇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此类犯罪的量刑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窝藏、包庇的情节、对案件侦破的影响等。同时,也提醒大家,不要出于私情或其他不当目的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要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的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