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的构成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单位,也包括个人;既包括生产者、销售者,也包括购买并使用者。
2、主观要件:该罪由故意构成,也可能是过失。
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第一,行为人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生产、销售。
第二,或者医疗机构或个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4、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为国家对医疗用品的专门管理制度,次要客体为公共安全。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案例一:某医疗器械公司明知其生产的一批口罩不符合国家标准,仍将其大量销售给多家医疗机构,后经调查核实,对公众健康造成了较大影响。
案例二:个体经营者张某购进了一批无合格证明的医用器材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被相关部门查获,其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
在上述案例中,相关当事人的行为明显构成了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对于此类犯罪,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在司法实践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来认定,确保犯罪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同时,也提醒广大生产者和销售者,要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规定,保障医用器材的质量和安全,切不可为了一时的利益而触犯法律红线,否则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