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他人实施自杀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故意杀人罪是实害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某组织多人一起进行自杀活动,他通过洗脑、教唆等方式让这些人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并为他们提供了自杀的工具和方法。最终导致多人死亡。
李某建立了一个宣扬自杀的网络群组,在群内鼓动成员实施自杀行为,并与部分成员在线下见面,进一步推动其自杀,造成了严重后果。
在上述案例中,张某的行为明显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他积极主动地组织他人自杀,对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威胁,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而李某通过网络群组来组织他人自杀,同样属于故意杀人的行为。其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和隐蔽性,扩大了其犯罪行为的影响范围,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法律和道德准则。对于此类组织他人实施自杀的案件,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定罪量刑,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公民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