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十四周岁,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 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王某在 15 周岁时,受他人蛊惑参与贩卖毒品,后被警方抓获。经调查,其贩卖毒品的行为证据确凿。
在这个案例中,王某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实施了贩卖毒品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尽管他属于未成年人,但仍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同时,法律也规定了对不满 18 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在惩罚犯罪的同时,也兼顾了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
李某在 14 周岁生日当天进行毒品贩卖活动,后被警方发现。
李某在 14 周岁生日当天实施贩卖毒品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是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所以在此案中,李某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这不意味着他的行为不具有危害性,其家长或监护人应当对其加强管教,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