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伐林木罪属于故意犯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案例一:甲在未取得合法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大量树木,经鉴定其砍伐数量达到入刑标准,最终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乙明知他人所售林木为滥伐所得,仍大量收购并运输,后被警方查处,乙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对于滥伐林木的行为,无论其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只要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就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而进行收购、运输的行为,同样也是违法犯罪行为,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森林资源保护的严格性和全面性。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认定和量刑,确保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得以维护。同时,也提醒广大民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触碰法律红线,共同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