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既遂的量刑具体如下:
1、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武装部队公文五件以上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一款,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一:王某通过非法手段伪造多份武装部队公文,后被警方查获,经核实共伪造公文 8 件,远超规定的 5 件标准,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案例二:张某为谋取私利,伪造武装部队公文 3 件,法院经审理认定其构成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罪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在这类案件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量刑判断。对于伪造武装部队公文的行为,必须予以严肃惩处。如案例一中王某伪造公文数量多,情节严重,理应受到较重刑罚;而案例二中张某虽伪造公文数量相对较少,但同样构成犯罪,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确保公正量刑,维护法律的威严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同时,也提醒公众要遵纪守法,切勿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