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刑的员工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被原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的,仍可以到公司上班。被判处缓刑的罪犯,没有被剥夺劳动的权利,可以正常参加工作。但要是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或者又犯新罪的话,那此时就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案例一:王某因犯罪被判处缓刑,其原公司并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王某在缓刑期间继续回到公司正常工作,并且严格遵守缓刑的各项规定,顺利度过了缓刑考验期。
案例二: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了关于会客的规定,且未按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经发现后被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
在实际情况中,缓刑人员能否正常工作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公司未因其判刑而解除劳动关系,从法律层面看是可以工作的,但必须严格遵守缓刑规定,这不仅是法律要求,也是对自身的负责。像案例一中的王某,其正确的做法保障了自己能继续工作。而案例二中张某的行为则是不可取的,缓刑考验期绝不是可以随意对待的,一旦违反规定,就会面临严重后果,这也提醒所有缓刑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醒,认真遵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