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案例一:某企业主长期拖欠员工工资,数额较大,在政府部门责令支付后仍拒绝支付。最终该企业主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
案例二:某个体老板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经有关部门多次督促仍不支付。后该老板被法院以恶意欠薪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恶意欠薪罪的认定和量刑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首先,要准确认定欠薪的数额是否达到较大标准,这是构成该罪的重要前提。其次,行为人是否存在经政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形,这体现了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同时,单位犯罪中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也应依法进行。此外,对于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减轻或免除处罚,这也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教育引导功能。作为辩护律师,应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