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造成轻伤2级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案例一:张某在酒吧喝酒后,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进而随意殴打对方,导致对方轻伤 2 级。后张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案例二:李某等一伙人在街头无故追逐、拦截路人,并进行辱骂,其中一人在冲突中受伤被鉴定为轻伤 2 级。最终李某等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寻衅滋事造成轻伤 2 级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来量刑。对于此类案件,被告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同时,社会公众也应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实施类似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