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买车有下列条件:
1.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5.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6.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贷款人应当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借款人信贷档案应载明以下内容:
(一)借款人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信用状况证明;
(三)所购汽车的购车协议、汽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价格与购车用途;
(四)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
(五)贷款催收记录;
(六)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他资料。
王某打算按揭购买一辆汽车,他向银行提交了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明、住址证明、工作证明等。银行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王某曾有过逾期还款的不良信用记录,最终拒绝了他的按揭申请。
李某通过按揭购买了一辆车,在还款过程中因工作变动导致收入不稳定,出现了几次逾期还款的情况。贷款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进行了催收,并将逾期记录上报征信系统。
在按揭买车时,当事人应严格按照规定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料,确保自身符合按揭条件。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通过审核,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同时,在按揭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避免因逾期还款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被催收、影响信用等。一旦出现还款困难等情况,应及时与贷款机构沟通协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