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没有借条可以在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借条。
协商不成债务人不出具借条或者不承认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取证,做好起诉准备。
(1)搜集对方承认借款事实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
(2)寻找借钱时,是否有人看到,提供证人和证言。
通过以上证据,提供给法院审查,法官如果认为提交的手机短信、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符合客观事实,证据真实有效,那么对方就须承担还款责任,还要赔偿其他损失。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王某借给李某 5 万元,当时没有打借条,后来李某一直不还钱,还否认借款事实。王某通过与李某的聊天记录,其中李某明确提到了借款的金额和事情经过,同时王某还找到了当时在场的朋友作为证人。王某将这些证据提交给法院,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还款并承担相应利息。
在这起案例中,王某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通过积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实债务的存在,其做法是非常明智的。这也提醒广大债权人,即便一开始没有借条等直接证据,也不要轻易放弃主张权利,可以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去搜集能证明债务关系的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告诫债务人,不要妄图通过否认债务来逃避责任,在法律面前,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张某向赵某借了 3 万元,没有借条,赵某多次要求张某补借条都被拒绝。赵某便将与张某的通话进行了录音,在录音中张某承认了借款事实。赵某凭借该录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查认定该证据有效,判决张某还款。
这一案例凸显了证据收集的重要性。赵某在无法取得借条的情况下,巧妙地利用录音固定了关键证据,从而使自己的债权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也说明了,在面对类似情况时,债权人要保持冷静和理智,善于运用各种合法手段来获取证据。而对于债务人而言,应当诚实守信,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