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权不是一定要打官司。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当事人如果可以协商确定的,则不需要起诉打官司;如果协商不成,需要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王某和李某离婚时,对于孩子抚养权争执不下,无法协商一致。后诉至法院,法院经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因素,最终将抚养权判给了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王某。
张某与陈某离婚后,在抚养权问题上协商无果,法院根据孩子已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母亲陈某生活的真实意愿,判决孩子由陈某抚养。
在离婚抚养权纠纷中,法律的规定是明确且合理的。法院会全面、客观地审查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的权益为核心。当事人应理性对待,积极提供有利于自己获得抚养权的证据和情况。同时,无论抚养权最终归属于哪一方,父母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对孩子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不能因为抚养权的归属而忽视孩子的感受和需求。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为人父母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