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保险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案例一:王某作为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骗取巨额保险金。最终王某被依法逮捕,并被判处相应刑罚。
案例二:张某等人为骗取保险金,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夸大损失程度,其行为被发现后受到了法律制裁。
在保险诈骗罪中,犯罪主体通过各种欺诈手段来获取保险金,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的正常秩序和保险公司的利益。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司法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惩处。在实际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虚构保险标的、编造虚假事故等都是常见的犯罪手段。而法律对于不同的情形及犯罪数额都有明确的量刑规定,这体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同时,对于保险事故的相关鉴定人、证明人等,若故意提供虚假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也将被视为共犯处理,这进一步强调了法律打击保险诈骗全链条的决心。大家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要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