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离婚后无经济来源为由拒绝给父母赡养费是不合法的。赡养自己的父母是儿女应尽的责任,也是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李某与妻子离婚后,一直没有稳定工作,便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父母赡养费。其父母将他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李某虽离婚后经济状况不佳,但仍有义务赡养父母,依法判决李某需支付相应赡养费。
张某在离婚后声称自己没有收入来源,不愿承担父母赡养费。但经调查发现,张某有隐匿财产的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张某必须履行赡养义务,并对其隐匿财产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以离婚后无经济来源拒绝给父母赡养费是站不住脚的。无论个人处于何种状况,赡养父母都是不可推卸的责任。法律明确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是基于伦理道德和社会稳定的考量。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断子女是否应当履行赡养义务,而不会简单地因为一方声称无经济来源就予以豁免。每个人都应当意识到,对父母的赡养是义不容辞的,不能随意逃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