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后公司还不付钱,可以到法院申请执行,维护自己正当权利。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李某与某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经劳动仲裁后,公司仍拒绝支付相应款项。李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受理后,对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了审查,并采取了一系列执行措施,最终成功帮助李某追回了应得的款项。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要坚定地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当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时,及时向法院申请执行是非常正确的做法。法院有权力和职责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公司采取相应的执行手段,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劳动者在此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以便执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张某在劳动仲裁胜诉后,公司却迟迟不支付赔偿款。张某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迅速行动,通过冻结公司账户等方式,迫使公司不得不支付款项给张某。
这起案例再次表明了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当遇到公司不付钱的情况,劳动者无需犹豫和退缩,应果断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来促使公司履行义务。同时,劳动者自身也要保持对案件的关注和跟进,确保自己的权益能够真正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