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所谓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指:
1、毁人容貌,即导致容貌变形、丑陋及功能障碍的,如使人皮肤变黑、脸上长斑、头发脱落等;
2、致人产生肉体较大痛苦的,如皮肤红肿、灼痛、瘙痒等;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被害人因容貌被损自杀、离婚、精神失常等。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案例一:某化妆品销售商长期销售无正规生产许可的化妆品,导致多名消费者出现严重的皮肤过敏和损伤,其中一名消费者因容貌受损而陷入严重抑郁。最终该销售商被依法判刑,并承担了相应的罚金。
案例二:一商家明知所售化妆品存在质量问题,仍大量销售,致使众多使用者出现头发脱落、皮肤红肿等严重后果,该商家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在这类案件中,销售者对所售化妆品的卫生标准负有严格的注意义务。若其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而罔顾消费者的健康,故意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必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消费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一旦发现因使用化妆品而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保留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情节,确保公正判决,以起到警示和预防此类犯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