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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呢

瑞律网整理发布 125°c 2024-12-28
导读:房产纠纷怎么样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呢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符合要约条件的,属于要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怎么样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呢

怎么样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呢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符合要约条件的,属于要约。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房产纠纷

怎么样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属于要约呢

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符合要约条件的,属于要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举例说法】李某看中了某开发商宣传的一套带有大花园的别墅,宣传资料中明确标明了花园的具体面积和位置。李某购买后发现实际花园面积与宣传严重不符,遂将开发商诉至法院。

【律师点评】

在这个案例中,开发商对别墅花园的具体描述构成了要约,而实际交付与宣传不符,开发商明显违约。购房者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举例说法】某楼盘在宣传中称小区内将配备高端的健身设施和豪华的会所。购房者基于此购买了房屋,但交房后发现这些设施根本不存在。

【律师点评】

该楼盘的宣传资料中关于小区配套设施的明确表述属于要约,而未能兑现承诺则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可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开发商应为此负责,给予购房者合理的补偿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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