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去女方那里领证是可以的,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XX居民、XX居民、XX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XX居民、XX居民、XX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李先生和王女士决定结婚,由于李先生的工作原因不方便回到自己户口所在地领证,而王女士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更为便利,于是他们选择在女方那里领证,整个过程非常顺利,他们也依法完成了结婚登记。
从法律角度来看,结婚去女方所在地领证完全符合规定。只要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就能顺利完成结婚登记手续。这既保障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也体现了法律在婚姻登记方面的合理性和灵活性。
小张是内地居民,他的女友是一位华侨,他们准备结婚。经过商量,他们一同前往小张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一切都依规进行,他们顺利地步入了婚姻殿堂。
在这种涉及不同身份的婚姻中,明确法律规定的办理地点是至关重要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是确保婚姻合法有效的关键步骤。这也提醒当事人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保障自身权益和婚姻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