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所称的作品如下: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视听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案例一:甲创作了一部独特的文字作品,在未获得其授权的情况下,乙擅自将该作品大量印刷并销售。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著作权,乙最终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某著名音乐家的音乐作品被他人未经许可用于商业广告中,该音乐家发现后提起诉讼,成功获得了赔偿和对方停止侵权的承诺。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当权利人的作品遭到侵犯时,应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社会大众也应增强对著作权的认识和尊重,避免因无知或故意而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创作者还是使用者,都要明确权利的边界,确保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活动。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促进文化和艺术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