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闪离在以下情形中可以要求退回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以上两种情形必须双方以离婚为前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案例一:小王和小李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便闪婚,婚后两人并未共同生活,后因感情不和离婚,小王要求退回彩礼,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小王的请求。
案例二:小张在婚前给予女方大额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结婚后很快离婚,小张提出退还彩礼,最终法院也予以认可。
在现实生活中,闪婚闪离后彩礼是否应退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上述案例所展示的,符合特定情形时,法律是支持退还彩礼请求的。但对于双方的具体情况,需综合各项证据进行严谨分析。婚姻本应是慎重的决定,闪婚闪离不仅可能带来财产上的争议,也会对当事人造成情感上的伤害。在处理彩礼问题时,双方应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大家在步入婚姻时要谨慎考虑,避免因冲动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